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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放管服”组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www.gzxmjjzs.com 点击次数:?  2017-05-26 

“放管服”组〔20174号

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放管服”组

关于印发《河北省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

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河北省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放管服”组

          2017年4月27日

河北省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2017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关于“多证合一”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就我省加快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要求,坚持“多证合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强化部门协同,再造业务流程,推进信息互联共享,在我省企业“六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证照事项,实施更大范围的“多证合一”通过“一窗受理、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互认”,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以“减证”带动“简政”,构建更加便捷、更为高效的商事登记体系,促进营商环境改善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实施范围和方式

(一)实施范围。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实施方式。

1.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全省统一谋划,省、市、县三级同步推进。条件好的地区可以先行先试、率先突破。

2.分步实施,逐步深化。按照成熟一个、整合一个的思路,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结合市场主体需求,分期分批推进,逐步扩大“多证合一”范围。

、主要任务

(一) 全面梳理涉企证照,明确整合范围。坚持“多证合一”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框架内,全面梳理涉企证照事项,借鉴外省市经验做法,本着“应合尽合”和信息共享的原则,确定我省“多证合一”整合范围

(二)优化审批流程。整合优化“多证合一”审批流程实行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套材料、核发一照、加载一号”申请人只需向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或各级行政审批局综合窗口“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由登记机关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相关证照不再发放。相关证照暂不能取消的,可依托各级行政审批局(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在“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套材料”的基础上,再造业务流程,通过“内部流转、互联审批、多证联办、限时办结”的方式办理,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

(三)简化准入手续。简化、整合相关证照申请材料,凡是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和前序流程已收取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政务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和申请人重复提供;凡是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的,由部门自行核实。实现申请料从“反复提交”向“一档管理”转变,实现相同信息“一次采集、部门共享”,避免让企业重复办理信息登记、重复提交证明材料,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

()推进信息互联共享依托河北省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共享应用平台,实施省级各部门与河北省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的联网对接,推进信息传输共享和业务协同。省工商局通过河北省法人库共享应用平台将市场主体基本登记信息及变更、注销等信息及时传输至省级“多证合一”相关部门,由各省级部门分发到市、县相关部门省级部门向市、县传输数据确有困难的,可由各市、县自行组织数据传输。    

()推动广泛应用。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金融、保险、中介机构等,在办理涉企相关事务时,应认可“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推进其在区域行业内的应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

时间步骤

(一)明确“多证合一”整合事项。

1.先行整合一批(2017年4月)。根据前期协调意见,将《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和出口货物原产地证明书登记证》纳入“多证合一”改革,省政府批准后以部门联合发文印发实施

2.梳理分类明确一批(2017年4-5月)。全面梳理涉企证照事项,明确我省“多证合一”整合范围。

3.各市、县先行先试一批(2017年4-6月)有条件的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先行梳理相关证照事项,确定本地区“多证合一”范围,率先突破,示范引领。条件成熟时,纳入全省“多证合一”范围推广实施。

()推进实施(2017年6-9月)根据梳理确定的“多证合一”整合范围,制定“多证合一”改革实施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印发。各市可结合本地情况,自行确定实施时间和方式。

()总结完善(2017年10-12月)对各地改革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进一步完善举措,总结经验,巩固改革成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着眼于满足市场主体需求、顺应群众呼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职能转变,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为“一把手”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加快推进改革实施。

(二)加强协调配合。“多证合一”改革,工商局负责牵头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其他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改革相关工作,加强对本系统有关工作的督促指导和业务培训。各级政府负责本地区“多证合一”改革工作,各相关部门做好改革实施。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无缝对接、改革顺利实施。

(三)加强改革创新。坚持统筹推进和因地制宜相结合,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实践,率先引领突破。各地要紧紧把握设立行政审批局改革机遇,充分发挥行政审批局“一个部门管理”“一个窗口办事”“一个公章审批”的综合优势,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推动“多证合一”向相关许可审批领域拓展,实现更多“证照合一”。

(四)加强督查考核适时开展联合督导,对推进改革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和激励;对推进改革不力、延误改革进程的要严肃问责。各级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各种新媒体,加大“多证合一”改革宣传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注,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审改处
责任编辑:综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