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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放管服”组关于印发《全省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http://www.gzxmjjzs.com 点击次数:?  2017-05-31 

放管服组〔201710号

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放管服”组

关于印发《全省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全省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北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放管服”组

                         2017年5月25日


全省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印发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5号)和《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放管服”改革推进方案》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持续深入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要求,探索整合政府部门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归并执法机构,整合执法队伍,减少执法层级和部门,重点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完善基层综合执法制度和执法监管方式,探索适应国情省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推进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提高行政效能,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

在总结秦皇岛、衡水、邢台、迁安4个试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经验做法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23号)要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实现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市县全覆盖。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的有关要求,确保2017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编委办、省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二)推进行业内综合执法。

1.在省直部门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维护市场统一和公平竞争,加强对下级政府部门的执法监督指导,以及组织查处跨区域案件或大案要案,一般不设行政执法队伍。确需设立的,要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进一步清理规范工作,对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部门、事业单位进行机构和职能整合,实现一个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牵头单位:省编委办、省法制办;责任单位:省直有关部门)

2.在市县推进行业综合执法改革试点。各市县可重点在农林水利、交通运输、文化、涉海等领域选择1-2个行业,在市县两级同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在涉农领域,对农药化肥监理、农机监理、畜牧水产安全监督、动物卫生监督、种子等执法职责进行梳理,能归并的尽量予以归并,对机构和队伍进行整合,实行综合执法。在交通运输领域,探索整合调整公路、路政、运政等除公安交通执法职责以外的交通运输执法职责,整合多头执法队伍。在文化领域,要在现有文化综合执法改革成果基础上,不断加以完善,有条件的地方还可将旅游、体育等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在涉海领域,积极探索整合地方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渔业船舶检验、渔业无线电管理等众多执法条线,切实加强海域海岛执法的合力。(牵头单位:各市县人民政府)

(三)探索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试点。

借鉴总结我省阜城县古城镇和外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经验做法,各市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将精简的行政编制充实基层,推进执法重心下移,探索打破区域、行业和部门界限,最大限度推进机构和职责整合。

1.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各选择1个人口规模较大、经济较发达、执法任务较重的乡镇开展改革试点。按照“放得下、接得住、运转得好”的原则,将县(市)政府相关部门适宜在基层行使的执法职能下放到乡镇。探索综合设置行政执法机构,加强整体联动,与区域内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执法队伍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效整合各类执法力量,实现“一支队伍管全部”。(牵头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2.各市开展1个跨乡镇区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对面积和人口规模较小、经济相对不发达的镇,在向乡镇政府下放相应执法权限和整合执法力量的基础上,探索跨乡镇、跨区域设置综合执法队伍,实现“一支执法队伍管若干个乡镇”。(牵头单位:各市人民政府)

各市也可结合实际,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其他形式的综合执法改革试点,也可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把各项工作做深做细,通过试点探路,积累经验,确保通过改革真正取得实效。

    三、时间安排

扩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重点把握以下工作步骤:

    (一)准备工作阶段(2017年5月)省直重点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明确改革试点单位,落实工作责任,确定试点工作联系人。

    (二)制定改革方案阶段(2017年6月)。按照统一要求,试点单位对试点内容、工作环节和时间节点等事项进行统筹安排,结合深化市县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2017年6月底前,报省编委办备案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7月-11月)。稳步推进试点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建立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会商联系制度,要积极完善执法程序和责任机制要建立健全综合执法机构以及执法人员的检查监督机制和纪律约束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省直各部门于2017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各市县于2017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试点工作。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12月)。各试点单位对试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经验,分析查找问题,提出完善措施,形成总结报告报省编委办。省编委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改革试点进行检查评估,并总结试点工作情况。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涉及领域多、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组织协调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科学制定改革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和推进举措,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二)密切协调配合。上级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政府职能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指导和工作联系,建立健全沟通配合和业务培训机制。综合执法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衔接,及时做好行政执法权力的承接运转工作,防止出现职能缺位和管理服务失范。

(三)强化督导检查。加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力度,支持改革落地生效及时跟踪改革进展,协调解决矛盾问题,试点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工作通报等相关机制,对组织实施不力、未按要求推进试点工作的地方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信息来源:审改处
责任编辑:综合处